溧阳高新区濑阳人才公寓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溧阳高新区濑阳人才公寓项目已由溧阳市行政审批局以批文名为: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为:溧中行审备[2023]129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溧阳高新区濑阳人才公寓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号 | 标段内容 | 估算价(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1 | 空调的采购、安装及维保等 | 350.16 | 申报一名项目负责人 |
2.2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与施工工期同步,且满足甲方现场要求。
2.4 招标范围:溧阳高新区濑阳人才公寓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为设备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 其他:本次招标选用空调品牌为:美的、格力、海尔、海信,如投标人拟在上述品牌外自行选择品牌,须在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出,招标人将对该品牌的性能、技术指标、技术参数、质量、使用寿命等方面进行审查,如该品牌均不低于可选品牌相应性能、技术指标、技术参数、质量、使用寿命等方面的要求,招标人将补充该品牌至招标文件推荐品牌中,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公开发布至所有投标人。没有得到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品牌一律不予接受,其相应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未能对本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标处理。因可选品牌之间客观存在的差异所引起的价格差异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一旦中标,不得因此提出价格调整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5 当代理商作为投标人投标: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须提供所投品牌的空调制造(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6 一个空调制造(生产)商对同一品牌的空调,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空调制造(生产)商若授权代理商进行投标,则生产商不得参与投标,否则将拒绝该生产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的投标。
3.7一个品牌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品牌授权给两家代理商参加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3.8供应商参与投标使用的空调品牌不得为备选四个品牌的子品牌,如用子品牌参与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3.9同一代理商若取得多个品牌的授权,则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品牌参与投标,若选择两个及以上品牌参与投标,则涉及该代理商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3.10 投标人应保证对所提供产品及其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招标人有权对其提供的所有资料进行核实,中标后招标人将对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及资料的一致性进行核实,其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02日08时30分至投标截止日前。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2日09时30分。
6.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 址: 地址:
邮 编:213300 邮编:213300
联 系 人:庾先生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 电 话:051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注:由于工作需要,以上信息经机构或本人同意对外公布
2025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