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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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巨鹿县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本项目现针对以下事项进行招标文件澄清: 1、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7)评分规则①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分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100-偏差率×E1×100; ②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分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100+偏差率×E2×100; E1、E2为0.1-0.5的数值,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现变更为: (7)评分规则①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分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100-偏差率×E1×100; ②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分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100+偏差率×E2×100; E1、E2为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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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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