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标包信息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标包合同估算价(元)
肃北县城区节能改造二期建设项目设计 | GSHF〔2025〕11号 | 服务 | 250000 |
肃北县城区节能改造二期建设项目设计竞价邀请公告
******有限公司******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酒政办发〔2018〕301号)等文件要求,对“肃北县城区节能改造二期建设项目设计”以邀请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确定邀请******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编号:GSHF〔2025〕11号
二、招标内容:需完成肃北县城区节能改造二期建设项目设计,具体包括初步设计(初设方案、初设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后续阶段的技术服务等工作内容。
三、招标控制价:¥250000.00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整
四、竞价办法:最低价评标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企业须具有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提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1)以上资格要求文件以原件的扫描件形式(PDF格式)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投标人提交的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按要求进行上传。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2)投标人要为自己上传资料的真伪性负责,并接受社会监督。
六、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时间及竞价时间:
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时间及竞价时间:请投标人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报价。
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时间:2025年04月28日12时00分至2025年04月29日12时00分。
竞价时间:2025年04月29日12时10分至2025年04月29日16时00分。
七、报价要求:
1、投标人报价包括与投标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
2、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每项报价只能有一个价格,且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
3、本项目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视为无效报价。
4、本项目采购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服务中心
联系人:马瑞霞
联系电话:******
采购人地址: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党城西路7号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文杰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西石滩新312国道南侧(飞天路622号)
2025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