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将举行《深圳市龙岗区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机构
******管理局
二、听证目的
全面收集公众意见,听取公众诉求,有序推进龙岗区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工作,为政策后续实施打下良好基础。
三、听证内容
深圳市龙岗区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四、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5月8日14:30-16:30(暂定)
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智慧中心2楼210会议室(暂定)
五、听证参加人的产生
听证参加人不少于9人,人数为单数。龙岗区内具有相关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成为听证参加人。申请成为听证参加人的,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电话的方式提出,申请时应如实填写自己的姓名、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经确认材料齐全并属实后为有效申请。由听证机构依照广泛性和代表性原则进行筛选确定听证参加人。
六、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须年满十八周岁。听证申请人经我局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由我局发放《听证会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
(二)听证参加人员凭发放的有关凭证及身份证出席听证会。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席听证会,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或者未经听证员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三)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深圳市龙岗区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听证参加人应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主持人的安排。
(五)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七、申请截止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19日18:00截止。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755-******,邮箱:******。
******办公室。
九、其他事宜
听证参加人名单确定后,我局将直接通知听证参加人本人,并通过龙岗政府在线对听证会参加人员情况进行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管理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