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水泥厂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JYGCG******60001) | |||||||||||||||||||||||||||||
一、招标条件 | |||||||||||||||||||||||||||||
东湖水泥厂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服务采购项目已经备案。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湖水泥厂,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湖水泥厂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吐鲁番市大河沿镇高昌区育才北路101院 2.项目规模:******消防安全相关政策法规,全面筑牢建筑安全防线,切实做好房屋质量安全鉴定,现对我厂的房屋进行质量安全鉴定服务进行采购,鉴定内容包括结构的安全性、抗震、质量状况等。本项目房屋预估总面积约为3.8万平方米,中标后鉴定单位需前往现场进行房屋尺寸测量,以实际测量数据为准,应确保数据精准可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说明:******消防安全相关政策法规,全面筑牢建筑安全防线,切实做好房屋质量安全鉴定,现对我厂的房屋进行质量安全鉴定服务进行采购,鉴定内容包括结构的安全性、抗震、质量状况等。本项目房屋预估总面积约为3.8万平方米,中标后鉴定单位需前往现场进行房屋尺寸测量,以实际测量数据为准,应确保数据精准可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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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7)供应商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类别包括: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8)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注册;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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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8日 11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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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5年07月08日10时00分至2025年07月15日23时59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请到新疆阳光采购平台******/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4.郑重说明:采购文件及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可通过 (新疆阳光采购平台) 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根据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中重要通知、常见问题等进行电脑配置。 5.招标文件获取方法:线上获取。凡有意申请投标者,可访问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免费注册后领取招标文件,文件费:300元,招标文件及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可通过 (新疆阳光采购平台系统) 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根据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中重要通知、常见问题等进行电脑配置。本项目为线下开标,不需要办理CA锁。。 6.投标文件递交方法: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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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8日11时00分00秒
(2)开标地点及方式: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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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说明 | |||||||||||||||||||||||||||||
最高限价:12.33元/平方米。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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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湖水泥厂 | |||||||||||||||||||||||||||||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
十、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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