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石灰石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邢台市沙河市新城镇新章村南。
2.2招标范围:******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石灰石采购,包括所购材料的运输、装卸、服务等相关事项,本次招标预计用量:44000吨,最终以招标人实际用量结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期:根据招标人的实际用量情况进行供货(329省道近期修路以政府公告为准),接到招标人通知24小时内送达现场。
2.4质量标准: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交货地点:根据招标人的实际用量情况进行供货,接到招标人通知24小时内送达现场。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它组织。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持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 1 项石灰石供货量不低于2万吨/年,连续供货时间不低于 / 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不体现供货量同时须提供发票证明。
3.1.4信誉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及招标人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1.5其他要求:招标人监督方式:建投能源纪检监察部监督电话0311-******;监督邮箱************管理中心监督电话0311-******;监督邮箱******; 沙河公司纪检监察部监督电话:0319-******;监督邮箱******。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日 9:00 时至2025年7月11日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整,售后不退。
4.3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4日9时5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 标 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沙河市
邮 编:054102
联 系 人:王玉森 张晓明
电 话:0319-****** ******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田运宽 杨志
电 话:0311-******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