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01工房工程补遗(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问题作出以下补遗: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1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装订成套完整的书面文件、电子版文件以及符合GB/T51235-2017要求的中LOD500的BIM成果文件。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装订成套完整的书面文件、电子版文件以及符合GB/T51235-2017要求的中LOD400的BIM成果文件。 |
2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合同附件4发包人厂区安全保卫保密要求 |
附件4: 发包人厂区安全保卫保密要求 |
附件4: 发包人厂区安全保卫保密要求已更新,以本次补遗附件为准。 |
除以上内容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30日
补遗附件
附件4:
发包人厂区安全保卫保密要求
1.发包人全所区全面禁火、禁烟(含电子烟),禁止承包人人员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烟火以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发包人所区。 |
2.承包人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卫生、劳动防护等相关要求,前往有职业危害因素的场所必须按照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
3.未经发包人审批严禁在发包人所区内开展动火(气割、切割、电焊、电转、电锤、喷灯等容易产生火花的作业)、临时用电、交叉、高处、受限空间、盲板抽堵、吊装、动土、断路等特殊作业,必须按发包人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程序要求执行。 |
4.未发包人审批严禁将手机、对讲机及智能便携式电子设备等无线通信设备带入发包人所区。国外品牌手机不得带入发包人所区;******办公室、会议室、科研生产现场等)或二道围界内,应主动将手机等放入手机存放柜内。 |
5.严禁使用手机、相机、行车记录仪等设备在所区进行录音、照相、摄像以及视频通话等。 |
6.所有临时用电、用水及停电停水均需取得发包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
7.承包人在发包人场所工作期间应自觉遵守安全、保卫、保密要求,不得进入与本合同任务无关的活动区域和场所。如遇特殊情况,应主动接受发包人安全、保卫、保密相关工作人员的质询。 |
8.进入发包人所区车辆需限速限重,所区主干道限速30Km/h(以发包人内部测速系统为准)。 该告知书内容由承包人自行传达至承包人项目组全部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