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殡葬行业服务收费行为,依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60号)相关规定,拟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墓价格管理,现向公众征求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在2025年2月26日以前提出意见建议。反馈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联系人:王颖奇;联系电话******;传真电话************改革局价格科。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
******改革局
2025年2月24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
桐乡市******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公墓价格管理,切实减轻人民群众丧葬负担,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殡葬需求,根据《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嘉发改〔2025〕10号),现就加强我市公墓价格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墓价格管理形式
具有公益性质的公墓(含骨灰存放处)、乡村公益性墓地(含骨灰存放处)的墓穴使用及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延伸服务(选择性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他公墓的墓穴使用费及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公墓的墓穴使用费
公益性公墓墓穴使用费,由我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民政主管部门在成本调查的基础上,按照非营利并兼顾财政补贴情况、群众承受能力、节约环保的原则制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
三、公墓的相关服务收费
公墓的相关服务收费分为基本服务收费和延伸服务(选择性服务)收费。
基本服务收费和延伸服务收费项目由嘉兴市民政主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包括进(退)穴费、刻墓碑服务费、相框费、维护管理费,具体项目清单详见附件。延伸服务收费指由群众选择的特殊服务收费,******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殡葬延伸服务(选择性服务)项目的通知》(嘉政民事〔2024〕49号)执行。
公益性公墓的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由我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民政主管部门根据服务成本加税金的原则确定。我市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公益性公墓的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和其他公墓的相关服务收费标准,由公墓单位与客户按照公开、公平、合理收益和诚实信用原则协议约定。
全市各公墓单位应严格按照公布的公墓服务收费项目清单执行,不得开展清单以外的收费项目。
四、加强价格监管,规范收费行为
公益性公墓定价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突出殡葬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公益属性,加强价格政策调控,深化惠民殡葬改革,办好人民群众“身后事”。
公墓单位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公示工作,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标示服务内容、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得收取规定或协议以外的任何费用,不得擅自设立或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公益性公墓墓穴销售价格及基本服务收费未经价格主管部门定价擅自制定价格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超标准、超范围收费等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五、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关于核定龙山公墓收费标准的通知》(桐发计价〔2002〕99号)、《关于调整公墓保洁费的批复》(桐发改价〔2023〕96号)同时废止。原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桐乡市公墓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附件 :
桐乡市公墓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序 号 | 项目名称 | 计价 单位 | 项目说明 | 最高收费标准 |
1 | 进(退)穴费 | 次 | 骨灰进穴入葬服务,包括开封板、放入骨灰盒(坛)封穴;骨灰退穴迁葬服务,包括开封板、取出骨灰盒。 | 30元/次 |
2 | 刻墓碑服务 | 个 | 指墓碑上刻字,字体的大小由各公墓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 6元/字 |
3 | 相框费 | 个 | 20元/个 | |
4 | 维护管理费 | 年 | 生态墓免收,其他墓穴购墓后20年内免收(免费使用的乡村公益性公墓除外)。含墓穴的正常维护费用、墓区环境保洁费用、墓区绿化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维护费用、管理人员费用等支出,按年计算,每期收取最长不得超过10年。 | 60元/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