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高新区金迎路及安置区建设项目施工
澄清答疑及恢复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衡山高新区金迎路及安置区建设项目施工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规定时间〔2025年02月16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及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问题1.请问本项目是否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2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的通知》湘建价建(2024)20号文的标准?
回答: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2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的通知》(湘建价建(2024)20号文)执行。
问题2.请问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是参考衡阳市哪一期信息价?
回答:地方材料价按《衡山县2024年第五期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调整表》,其余材料按《衡阳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第10月)》调整,地材价及信息价没有的参照市场价。
问题3.请问招标文件p.192页11、投标信息表中其中暂估价(万元)是填写专业工程暂估价和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还是填写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
回答:本项目暂估价为材料暂估价,暂估价为不可调整项。
问题4.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质量标准与合同协议书中“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描述不一致,请问该项目质量标准以哪个为准?
回答: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为准。
问题5.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在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未明确,请问在投标函附录中“约定内容”是否填写“签订合同时约定”即可?
回答:按“签订合同时约定”填写。
问题6.招标公告处上传的图纸文件损坏,无法打开。
回答:详见附件。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如下:
1.本项目控制价为:******.67元。
2.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1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
3.评审加分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4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修改为:400000.00元整(¥400000.00元)。
其余修改详见答疑澄清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如因未重新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导致的任何问题,招标人概不负责。
三、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5月12日9:00时,开标地点不变。
本次答疑及延期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