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
关于重新遴选乐东民族文化(黎族民歌)
推广与传承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各意向建设单位:
我单位乐东民族文化(黎族民歌)推广与传承项目,因原中选单位主动放弃承建资格。[详见我单位2025年6月4日发布的关于注销乐东民族文化(黎族民歌)推广与传承项目建设单位遴选结果的声明],致该项目实施单位空缺,为此我单位决定重新公开遴选该项目的实施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乐东民族文化(黎族民歌)推广与传承项目
项目总投资:18万元。
二、项目内容
(一) 民歌收集与整理。深入乐东地区收集散落的黎族民歌,进行整理、记录和归档。
(二)民歌研究与创作。组织专家学者对黎族民歌进行研究,挖掘其文化内涵,并创作新的黎族民歌作品。
(三)民歌培训与教学。开展黎族民歌培训课程。
(四)民歌宣传与推广。制作宣传资料、举办推广活动、在媒体平台进行宣传等。
(五)民歌演示与展演活动。组织黎族民歌专场演出,参加各类文化节、民俗活动等进行展示。
三、报名需提供资料
(一)携带相关项目报价文件一式三份(资料进行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参加政府采购和其他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四、报名方式
各意向单位,请将报名材料装订成册送至乐东黎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不接受邮寄。
五、报名时间
2025年6月23日至6月2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3:30—5:30)按时提交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六、报名地点
乐东县乐祥路******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七、机构选定
我单位将对报名单位递交的报名材料拆封,并根据本通告的相关要求对报名单位的业绩、以往合作表现情况及行业评价等因素,择优选定。
八、其他事宜
******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乐东黎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