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1000-007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沥青砼及水稳碎石等材料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4-1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变更内容,1、采购需求增加“报价包括设备价、税金、运输及装卸等费用”;2、投标人须知表2.2项增加“报价说明:本项目为固定单价采购,最终评审结果以各供应商所有产品单价合计由低到高进行排名”;3、投标人须知表10.3项由“无”变更为“沥青砼(规格:AC-10砼)”。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由“2025年5月6日 9点00分”变更为“2025年5月20日 9点00分”;5、交货地点由“需方指定地点”变更为“需方指定地点。每次供货需提供当批产品的检测报告”;6、付款方式及条件由“本次采购每种规格的数量为拟发生量,并不是全年所必须使用量,供货时各种规格的实际供货数量允许增减,每次供货的规格数量以需方的供货通知为准,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采购总额不得超过预算总额。供货完结后 30 日内一次性结清货款。付款前供方应先向需方开具发票,否则需方可不予支付货款。”变更为“本次采购的各种规格的材料数量为拟发生量,并不是全年所必须使用量,供货时各项材料的实际供货数量允许增减,每次供货的规格及数量以需方的供货通知为准,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采购总额不得超过预算总额。供货完结后一年内结清货款。付款前供方应先向需方开具发票,否则需方可不予支付货款。”;7、质量保证期由“( )年”变更为“(1)年”;其他事宜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4日10时4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腾讯视频会议邀请码:供应商在线观看相关活动,腾讯视频会议号: ******8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地 址:辽阳市
联系方式:0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宏伟新苑小区5-7网点
联系方式:04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珊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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