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
************教育局会商,报区政府同意,现就你校高中部学费标准批复如下:
1. 学费标准:10700元/生·学期,下浮不限。不得以******委员会、第三方机构等收取费用,不得将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纳入收费项目。
2. 本批复自2025年秋学期新生入学开始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转入学生按照转入班级执行的收费标准交费,学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收取。
接此批复后,请你校向学生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委员会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