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幼儿园: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对铅山县******幼儿园大门及附属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给予批复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幼儿园氛围。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实施铅山县******幼儿园大门及附属工程。
二、项目代码:(2506-361124-04-05-284916)。
项目单位为铅山县******幼儿园。
三、项目建设地点为铅山县******幼儿园内。
四、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一层门卫室,占地面积40.89平方米;室外改造面积4235平方米,包括围墙4235平方米,包括围墙改造、大门改造、芳草花园、戏水乐园、沙坑、国旗台、30米跑道、小菜园、好朋友的餐厅等。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3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266.0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4.33万元,其他工程费用29.05万元,预备费12.67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七、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16号令)的要求及《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执行。
九、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项目立项报告》、《资金证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二、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三、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25年6月16日
抄 送:县******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统计局,
上饶市铅山生态环境局,县监******办公室,县******管理局。
******办公室 2025年6月16日印发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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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铅山县******幼儿园大门及附属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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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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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部 招 标 |
部 分 招 标 |
自 行 招 标 |
委 托 招 标 |
公 开 招 标 |
邀 请 招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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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 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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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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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筑 工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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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装 工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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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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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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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要 材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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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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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 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的勘察金额2.24万元、设计金额6.76万元、监理金额2.25万元、建筑工程金额224.33万元、其他费金额30.5万元,******发改委16号令规定的必须招标的标准,该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其他费用******发改委16号令执行; 2、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安装工程、设备、重要材料包含在建筑工程中,故未单独核准; 3、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等信息网络,或者国家指定的报刊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4、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本核准意见开展招标工作。
审批部门盖章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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