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的建设,根据《闽清县县级******委员会认真评审,初步评选出3处非遗传承基地为闽清县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示范基地。
现将推荐名单(详见附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天(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15日)。若有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反映,书面反映情况应签署真实姓名,单位反映情况请加盖单位公章。
******旅游局
联系人:梁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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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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