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陕州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服务第三方机构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SZGZ[2025]110-ZC073-1 | 2025年陕州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服务第三方机构项目 | 500000 | 500000 | 是 | 500000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最高限价:项目审计金额的2.94‰
5.4本项目公告中的“预算金额、包预算、包最高限价”系采购人预估采购金额,以供项目申报和供应商参考使用,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最终以审计实际金额结算。
5.5服务期限:一年。
5.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
5.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8入围供应商数量:若有效供应商≥6家,选择3家入围,若有效供应商<6家,选择2家入围。
3.2供应商拟派主评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评估师、律师、内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资格证书;
3.3与采购人就本次采购活动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结果应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截止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止。);
3.4提供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或自行承诺;
3.5须提供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信用中国(******)关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截止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止。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提供非联合体承诺,格式自拟。
2.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磋商保证金不再收取。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供应商请完善主体库。
5.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投标供应商自行上传到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
6.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按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在磋商响应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供应商企业基本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磋商响应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