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萧县校园一键报警监控资源整合及录像存储建设项目设计采购项目
二、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歇台子科园四路257号
中标(成交)金额:30000.00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萧县校园一键报警监控资源整合及录像存储建设项目设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萧县校园一键报警监控资源整合及录像存储建设项目设计采购项目整合全县校园一键报警系统和社会监控资源,建立统一的监控管理平台,实现报警信息的快速响应和视频监控的集中存储调阅。 工期:7工作日 |
四、评审专家名单: 周辉 (组长)、 张壮志 、 王建良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代理协议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香荷人家南门东10米,联系电话:******(邮箱******@139)。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项目业主单位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项目预留网上信息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比选人:******公安局
地 址:萧县健康南路
联系人:张猛
电 话:****** 0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有限公司
地 址:萧县香荷人家南门东10米
联系人: 李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