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南院区防汛应急电源接入口及重要负荷线路改造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1 | ******医院南院区防汛应急电源接入口及重要负荷线路改造工程 | ****** | ******.03 |
5.2工期:70日历天;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4工程安全标准和要求:达到郑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及要求和相关安全规范及技术规程。
5.5质保期:五年。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2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委员会(或国家能源部门)颁发的电力设施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伍级、承修伍级、承试伍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和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投标单位已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注: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对所有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投标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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