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 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光泽县华桥乡增坊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光泽县华桥乡增坊溪流域 | ******人民政府 | ******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污水处理站及人工湿地 8 座、稳定塘 1 座的污水工程,2638m 的生态护岸工程及其附属建筑物,3431.8m 的生态沟渠工程,2723.5m2 的农业退水湿地 1 座,水环境监控系统及事故应急工程。项目总投资5063.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2万元。
| (一)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过程、运输过程环境管理,采取洒水抑尘等降尘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期扬尘污染。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管理单位在清理污泥时注意设施的密闭性以减少恶臭无组织排放,栅渣、污泥应及时清运。 (二)水污染防治。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现有的污水排放系统。施工场地应设置经隔油池和沉淀池,各类施工废水经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的洒水,不外排。施工材料堆放点应设蓬盖及围栏,防止雨水冲刷,并远离水体。污水处理场站均采取 AO+人工湿地工艺, 兰坑村因地制宜的采取稳定塘工艺,尾水排放执行《 福 建 省 农 村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站 水 污 染物 排 放 标 准 》 ( DB35/1 869-2019) 一级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噪声控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防止噪声扰民。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对设备的保养,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1 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按照“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原则进行妥善处置,严防发生二次污染问题。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管理。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尽量减少对地表、水体的扰动和对植被的破坏。对施工开挖、填筑、堆置等裸露面,应采取临时拦挡、排水、沉砂、覆盖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完毕后,须对临时占地采取有效的生态恢复和复垦措施。 |
一、公示时间:2025年4月24日—2025年4月3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人:赖思茹、吴桂钦 电话:0599-******、******
******服务中心四楼工改综合窗口
????邮政编码:354100
南平市光泽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1、4.24光泽县华桥乡增坊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拟审批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