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雅路(白洋大道-田家河大道)市政化改造工程、白洋大道(高新区边界-花园路)市政化改造工程项目沥青混凝土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 白雅路(白洋大道-田家河大道)市政化改造工程、白洋大道(高新区边界-花园路)市政化改造工程项目沥青混凝土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白雅路(白洋大道-田家河大道)市政化改造工程、白洋大道(高新区边界-花园路)市政化改造工程项目;
1.2采购人: 宜昌通世达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白雅路呈东西走向,位于宜昌东部产业新区产城服务片。本次施工起点为白洋大道,经裴太路、花园路,终点为田家河大道,全长4527.366m。本项目为旧路市政化改造,现状为一级公路,设有双向4车道。改造内容包含道路工程(车行道路面翻新,新建人行道,局部路段新建非机动车道和绿化带),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及治安监控工程、绿化工程等。白洋大道(高新区边界-花园路)市化改造工程全长12.34公里,全线贯穿沙湾路、槽岗路等12条城市干道,依次衔接万福路、桂湖路、善溪大道、民权路、216省道、白雅路、裴太路、安泰路、槽坊路等重要交通节点。道路系统设置立体交叉节点3处:白洋收费站互通匝道构筑快速转换通道,丰岗路采用上跨分离式交叉,连续下穿G59呼北高速主线、白洋港水铁联运桥及紫云铁路形成复合交通廊道。改造段维持双向四车道规模,设计时速50公里。该项目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白雅路(白洋大道-田家河大道)市政化改造工程、白洋大道(高新区边界-花园路)市政化改造项目施工项目经理部沥青混凝土采购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529.76万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R两家,成交份额:第一名:占比60%;第二名:占比40%。
第二名成交供应商的的选择:采购人根据经评审通过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名顺序由业主与其进行约谈,要求候选成交供应商按照第一名的价格进行材料供应,若约谈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不愿意按照第一名的价格供应,则约谈候选成交供应商依次往后顺延;若所有约谈候选成交供应商均不愿意按照第一名价格供应,采购人按以下优先顺序执行:
(1)采购人顺延约谈评审入围之外的有效响应报价供应商,按照总报价排名由低到高顺序约谈,要求按照第一名的价格进行材料供应。若所有约谈供应商,均不愿意按照第一名价格供应,则按(2)执行。
(2)约谈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全部成交份额由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供应;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不能保证全部成交份额供应,则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视为放弃中标。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白雅路(白洋大道-田家河大道)市政化改造工程、白洋大道(高新区边界-花园路)市政化改造工程沥青混合料79360吨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交货期: 合同签订起至项目完工 ;
2.4交货地点: ******有限公司白雅路(白洋大道-田家河大道)市政化改造工程、白洋大道(高新区边界-花园路)市政化改造工程施工区域所在地或指定地点 ;
2.5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2.5.1 应满足行业标准以及相关施工图纸技术要求:《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2012) 。
2.5.2 乙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甲方的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符合甲方规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2.5.3 机动车道沥青混凝土上面层沥青混合料中添加抗车辙剂,适当提高沥青混合料动稳定度技术指标,抗车辙剂掺量为沥青混合料的0.3~0.5%,添加抗车辙剂后的沥青混合料动稳定度不低于5000次/mm,面层粗集料是灰绿岩。
2.5.4 机动车道沥青混凝土车行道上面层采用AC-13C型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公称最大粒径13.2mm,采用符合条件的辉绿岩。
2.5.5 非机动车道透水沥青混凝土面层采用OGFC-13型细粒式沥青混合料,公称最大粒径13.2mm;设计孔隙率为18%~25%;采用符合条件的石灰岩。
2.5.6 非机动车道透水沥青混凝土沥青混合料矿料级配应符合《城镇道路路面而设计规范》(CJJ169-2012)的相关要求。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时要求进行热拌沥青混合料马歇尔试验,各指标应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的相关要求。
2.5.7非机动车道透水沥青混凝土沥青混合料作配合比设计时,必须进行车辙试验,要求不低于1500次/mm(轻交通)。
2.5.8非机动车道沥青混合料水稳定性技术要求:浸水马歇尔残留稳定度不低于80%,冻融劈裂强度比不低于75%。
2.5.9供应商需满足每小时沥青混合料产量不低于300吨,出具承诺书(格式见十、其他材料)或相关设备的产能证明。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 / ;
3.1.3财务要求: / ;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2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19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数量10000吨及以上的沥青混凝土供货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沥青混凝土供货业绩);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3.1.7其他要求:供货方(沥青混凝土供应商)在交付新料后,必须回收施工现场产生的所有沥青铣刨料(RAP),运输车辆及费用由供货方承担。回收范围可能包括:铣刨废料、切割废料、摊铺剩余废料等。铣刨料回收总数量预计6万吨左右,具体数量以采购方现场签认的过磅单为准,按不含税28元/吨冲抵新沥青混凝土货款;若抵扣后仍有未冲抵余额,采购方可选择结转至下一批次采购或按当期废料市场价结算。供货方须具备废旧沥青再生技术研发(营业执照中体现)或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资质,运输过程符合环保要求,因处置不当导致的罚款由供货方承担。
3.1.8供货方需具备自行生产沥青混凝土厂房及生产设备相关证明资料。
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条款规定的要求。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1日9时00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上发布。
7、其他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宜昌******有限公司
地 址: 宜昌市伍家岗区花艳路15号
联 系 人: 雷阳昭
电 话: ******
2025 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