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如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年产5000套玩具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永嘉县桥下镇新纵孵化园12幢
******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游乐设备和教玩具生产、销售的企业。企业原审批生产规模为年产5000套玩具。 现为改善生产环境,并更好的迎合市场需求,搬迁至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桥下镇新纵孵化园12幢的自有厂房进行玩具生产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188.93平方米,建筑面积5095.81平方米,在保持原有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等不变的情况下,补充部分设备以减轻设备生产负荷。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规模仍为年产5000套玩具。
公众参与情******有限公司年产5000套玩具迁建项目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详情请下载附件环评文本查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77-****** 传真:0577-******
******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审批服务科。
附件:******有限公司年产5000套玩具迁建项目.pdf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