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管理中心的委托,对清远市住房公积金资金定期存款管理项目采用竞争性方式******银行存放资金,欢迎受到邀请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编号:SLC2-25043
二、项目名称:清远市住房公积金资金定期存款管理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内容 |
服务期限 |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资金定期存款管理 |
2025年10月1日至2028年9月30日止 |
注: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银行竞争性选择文件“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之“(十二)评审方法”和“(十三)评审步骤”。 |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响应供应商承诺函》。】
******管理中心签订委托协议,具备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归集业务或委托贷款业务资格************银行。
4.收到《邀请函》,并按要求获取了资金******银行竞争性选择文件。(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二)获取******银行竞争性选择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领购。现场领购,代理机构业务部。领购时需提交《邀请函》和《获取采购(招标)文件登记表》【下载地址:代理机构网站(******)】,加盖公章办理。
3.售价(元):150
******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评审时间:2025年6月5日9时30分。
******有限公司评标室。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网。
******银行竞争性选择文件截止时间届满之日起2个日历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十二、联系事项
******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连江路1号金沙商务大厦第11层
联系人:张子杰、黄欣彤
联系方式:******
传真:******
邮编:511515
******管理中心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财政大楼
联系人:黄楚敏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