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平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办公楼改造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溪市明山区崔家巷成德家园a区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 07月8日0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mw-2025-0619
项目名称:平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办公楼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2元
最高限价:******.82元
采购需求:平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办公楼改造工程施工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无在建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崔家巷成德家园a区6#楼
方式:线上
售价:500元/本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 7月8日09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崔家巷成德家园a区6#楼
六、开启
时间:2025年 7月8日09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崔家巷成德家园a区6#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北光路9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中路长白二街格林观堂一期14a6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泽云
电 话:******
平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办公楼改造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溪市明山区崔家巷成德家园a区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 07月8日0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mw-2025-0619
项目名称:平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办公楼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2元
最高限价:******.82元
采购需求:平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办公楼改造工程施工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无在建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崔家巷成德家园a区6#楼
方式:线上
售价:500元/本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 7月8日09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崔家巷成德家园a区6#楼
六、开启
时间:2025年 7月8日09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崔家巷成德家园a区6#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北光路9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中路长白二街格林观堂一期14a6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泽云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