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泰政〔2012〕10号)等文件规定,经相关部门联合审查,现将泰宁县2025年度第一批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5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8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正常工作时间向我局反映: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0598-******,泰宁县住房保障中心0598-******。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依据审核结果作为保障对象予以登记。
附件:泰宁县2025年度第一批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名单
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