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栾川县交通运输局鸾州大道地质广场段改造工程设计费项目已由******委员会以栾发改投资[2025]74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栾川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栾川县交通运输局鸾州大道地质广场段改造工程设计费项目
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栾川公开-2025-68
项目编号:栾川工服招标(2025)0005号
项目代码:2504-410324-04-01-905539
3、招标控制价(费率):项目总投资约10401.34万元,勘察、设计费以预算评审金额为基础,费率控制在1.5%以内。(最终以实际签订合同金额为准)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概况及规模:鸾州大道地下停车场连接线建设3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鸾州大道主线改造。起点位于鸾州大道中道加油站门口,沿鸾州大道往西,主线下穿龙君路,两侧辅道与龙君路平交。终点位于鸾州大道与坪东路交叉口西80米处,全长625米,宽49 米。龙君路跨越鸾州大道采用桥梁结构,桥梁宽度245米,桥梁底部采用U型槽顺接两侧路基,净空5米。道路U型槽两侧设置矩形盖板沟及检修步道,U型槽总长280米。下穿主线按照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时速60公里。对原有道路的地下管网及其他附属工程进行改造建设,并建设施工便道一条。
(二)支路X087七方线改造。起点位于老君山景区门口西侧,与鸾州大道平交,终点止于君山怡景南T字路口处,全长957米。现状路面宽7米,加宽至12米(路面宽8米,两侧人行道各宽2米)。临河一侧在局部路段设置仰斜式挡土墙,挡墙材料采用M7.5浆砌片石,挡墙长度约277米。按照城市支路标准,设计时速20公里。
(三)鸾州大道地下停车场连接线。起点位于鸾州大道中道加油站对面,沿鸾州大道北侧往西穿过老君河进入规划地下停车场,路线全长228米、宽7米。设计时速20公里。此次招标内容为鸾州大道地质广场段改造工程方案设计。
6、工程地点:栾川县鸾州大道地质广场。
7、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包括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和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项目报批、评审、图纸审查,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技术人员现场服务、参加工程交(竣)工验收等。
8、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1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该项目竣工验收通过。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
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投标资格。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7月01日 至2025年7月07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栾川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栾川县君山中路
联 系 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379-******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菊街30号2号楼1单元11层188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栾川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川县交通运输局综合业务股(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