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强化用地用海用矿要素保障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4〕3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对《福建省东山县后林矿区地热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评审,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后,经专家确认通过并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现将该地热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资源局地质矿产管理科联系。联系人:张华伟,联系电话: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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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