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2025年新污染物监测服务项目
二、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兴东社区华测检测大楼1号楼101
成交金额:12万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一)项目名称 2025年新污染物监测服务项目 (二)服务范围 ******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周边3个点位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工作,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1)监测指标:包括《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环办固体〔2022〕32号)中所列的20种类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见附件1)中有监测方法的化学物质。 (2)监测频次:地表水每年至少监测2次,枯水期、丰水期各1次,环境空气、土壤、沉积物每年至少监测1次。 (3)监测点位:地表水、沉积物、环境空气、土壤监测点位按照国家相关监测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布设。 (4)监测方法: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或相关技术规范开展监测。 2.工作要求 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主要按照《福建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闽政办〔2023〕1号)、《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3〕84号)、《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环办固体〔2022〕32号)等相关技术规定要求开展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 3.工作成果 技术服务单位需按照规范要求撰写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分析报告,附上每种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的监测结果(检出率、最大值、最小值等)及监测原始数据。 (三)服务时间 2025年10月15日前 |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土壤生态环境处 联系电话:0591-******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