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5月 10日至 2025年05月1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空港南六路机场西南商务区B栋,邮编: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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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花都区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租用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广塘村七******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主要从事舞台板和立柱的生产制造,年产舞台板1000块、不同规格的立柱共5340块。本项目设员工2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实行每天10小时一班工作制,年工作180天。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万元,占总投资1.45%。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喷漆、调漆、喷枪清洗、晾干过程均设在配有独立抽风系统的密闭区域内,产生的喷漆废气经整室收集后先经水帘柜处理,再与收集的其他废气一并汇至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对钢管进行切割、打孔时产生的金属粉尘比重较大,在设备周围自然沉降,定期清理;板材切割时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过滤处理,尾气呈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过滤装置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呈无组织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喷枪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喷淋废水及水帘柜废水委托有相关处置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厌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新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拟合理布设生产区域及安排生产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工作。 (四)固废处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金属碎屑与金属边角料、木质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木质边角料、焊渣、废焊条、一般包装废弃物料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原料空桶(水性面漆、水性底漆、油漆主剂、固化剂、稀释剂)、废润滑油桶、废气处理喷淋废水、水帘柜废水、喷枪清洗废水、废漆渣、废弃调漆棒、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含油漆/有机溶剂/矿物油的废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均交有相关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DA001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TVOC、苯系物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15米高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NMHC浓度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污染物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新、扩、改建设项目厂界二级标准。 (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外排水污染物浓度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B级标准的较严值。 (三)噪声排放标准: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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