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大学
二、 采购项目名称:******大学数字档案室管理系统二次开发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XINB******
四、 采购内容:
一、项目信息
******大学
******大学数字档案室管理系统二次开发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数字档案室管理系统二次开发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5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数字档案室管理系统二次开发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4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有限公司,目前该系统使用情况良好。
******大学档案馆通过了国家档案局组织的专家评审,被国家档案局授予了《全国示范数字档案室》称号,成为东北全行业第一家《全国示范数字档案室》,全国高校第三家《全国示范数字档案室》。国家档案局专家在评审过程中重点对数字档案管理系统的功能及各类电子文件元数据的完整性提出整改要求,同时也要求增加本行业重点业务系统的对接,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从而达到完全符合数字档案室建设的各项技术标准,真正起到示范作用,因此需要对现有系统功能进行二次开发,本次开发主要包括:元数据采集、四性检测、档案自动鉴定、业务系统数据对接、业务流程管理等功能,并完善、开发OA系统与教务系统的对接等内容。
本次项目采购内容是对原数字档案管理系统进行二次开发,与前期已完成系统内************大学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工作的系统性、完整性以及内部架构的稳定性,并确保系统使用延续性、连续性和时效性,避免知识产权纠纷和后续维保责任界定困难等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明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条件为:“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金尧路19号翠林山庄01幢门面房
三、公示期限
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哲华、穆翠、刘久红
联系电话:0411-******-0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常青街29号休斯顿公寓A座1001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哲华、穆翠、刘久红
联系电话: 0411-******-0
传真: 0411-******
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常青街29号休斯顿公寓A座1001
2、采购人名称: ******大学
联系人: 赵老师
联系电话: 0411-******
传真: /
地址: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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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综合评审意见(1).pdf (685.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