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我区群众文化生活,鼓励和扶持我区非遗保护、传承和发展工作,现决定以邀请招标方式选择单位,承办2025年戏曲下乡惠民演出活动,欢迎符合本公告资质的公司及院团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2025年戏曲下乡惠民演出活动
二、投标单位质要求
注册地在福州市内,有组织闽剧等非遗表演项目演出资质的公司或院团
三、项目要求
1、时间:2025年4月3日—12月31日共25场(如遇疫情、特殊天气等不可抗原因不能完成的场次,或因节假日临时追加超出的场次,均据实结算);
2、地点:马尾区三镇一街具备条件的各村(社区)或旅游景点等;
3、演出内容:以传统经典闽剧、我区原创闽剧及精品剧目为主,结合我区各非遗表演项目,向群众展示积极向上的曲艺新风,单次演出时长在90分钟以上;
4、经费:每场演出经费控制在1.5万元以内(含税),总金额按制在37.5万元以内。
四、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须于演出后向我局提供演出验收表,并提供现场演出照片。
2、投标报价包含演出场地的灯光、音响等及演员交通、化妆、服装、安全保险等。
3、投标单位按本公告要求进行报价,符合本公告规定且最低价者为中标单位。
4、报价单位提交报价文件要求
投标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资质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或者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均应加盖公章。
(2)投标人材料:法人到场的仅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到场的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均加盖公章。
注:报价单位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含报价单位认为须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网页截图等)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3)本次投标须有三个以上投标单位参与方为有效,应标方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若出现两个以上报价单位存在商业关联,本次投标结果无效,投标法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报名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即2025年4月1日16:00前报名截止。
六、投标材料要求以及提交的时间地点
******办公室(马尾区青洲路77号档案馆大楼1605),并现场开标。
2、咨询联络人:马尾区文体旅局文化科陈晓颖,电话:0591-******,******。
******旅游局
2025年3月27日
来源:马尾区文体旅局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