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拟征收2025-3032、2025-3033、2025-3034地块土地。此次征地地块位于仪征市新城镇弓尾村一组、二组、三组、村集体范围内,总征地面积为10447平方米(15.6705亩),其中弓尾村一组被征收6803平方米(10.2045亩),二组被征收3360平方米(5.04亩),三组被征收149平方米(0.2235亩),村集体被征收135平方米(0.2025亩)。按地类分,征收农用地10437平方米(15.6555亩),其中耕地9818平方米(14.727亩),林地124平方米(0.186亩),其他农用地495平方米(0.7425亩);征收建设用地1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此次征地地块不占用基本农田,2025-3032、2025-3033地块拟征土地规划用途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2025-3034地块拟征土地规划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评估责任主体及第三方评估机构
仪征市新城镇2025-3032、2025-3033、2025-3034地块土地征收项目决策事项由******人民政府委托******有限公司开展稳评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共江苏省委 办公************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文件精神,现进行公示征求利益相关者的建议和意见,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天,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陈工(稳评机构联系人)联系,联系电话0514-******。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