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有限公司宿迁供电分公司国网宿迁供电公司危险废弃物暂存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同意建设的批复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批复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1日-2025年5月2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经济社会事务审批窗口)
通信地址:开发大道1号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务中心裙楼
邮 箱: sqgxhp @163.com
项目名称 |
国网宿迁供电公司危险废弃物暂存仓库项目 |
建设地点 |
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山路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宿迁供电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厂房,库房面积约60m2******消防、安全应急等辅助设施设备,形成退役铅酸蓄电池30吨/年的收储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铅蓄电池储存过程产生的硫酸雾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15mDA001高排气筒。未被收集的硫酸雾在未建暂存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硫酸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宿迁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马河。废水接管标准执行宿迁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现阶段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2026年3月起污水处理厂的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C标准。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电动液压车、风机等设备,通过厂房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废劳保用品和废碱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仓库等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 |
相关承诺 |
信用承诺 |
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