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韶关市民政局近期将开展室藏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服务项目,现向各供应商进行询价,欢迎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韶关市民政局室藏档案整理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2.5万元。
三、项目内容
室藏档案(466卷10748件)整理和数字化工作。包括下列内容:
(一)档案整理。按照《韶关市直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整理工作指引》有关要求对现存不规范的档案重新整理,包括但不限于页码编制、目录补录等。整理成果符合市档案馆进馆质量要求。
(二)数字化加工。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指引(试行)》有关要求对纸质等传统载体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成果符合市档案馆进馆标准。档案数字化数据最终成果拷贝2套,采用移动硬盘及固态硬盘储存。
项目数量按466卷10748件为准报名报价,项目实际开展过程中,如数量有增减变化,则按报价单价据实结算,因数量变动增加的金额不超过报价的10%。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二)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档案管理法规,能够根据采购人有关文件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档案整理归档(含数字化)。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档案中介服务备案登记,具备文书档案、基建档案和专业档案整理归档的工作经验。派到采购人单位开展项目的档案员必须是已购买社保的正式员工,不得以临聘人员顶替。
(三)无违规、违纪等不良执业、信用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五)本项目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或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活动终止。
五、工作质量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采购人的质量要求,能通过采购人验收,确保档案归档质量及检验合格。
(二)归档和数字化质量如不符合采购人标准的,成交供应商需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三)成交供应商要为本次档案整理项目配备扫描仪等必要的设备,满足采购人文件扫描等需求。
(四)因工作性质需要,成交供应商需要签订《档案整理保密协议》。
(五)本项目在签订合同后四个月内完成。
六、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均需加盖公章)
1.韶关市民政局室藏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服务项目报价表(见附件)及明细报价单(不限格式)、项目开展方案。报价含档案用品、各种工作耗材及税费等,须包含总报价及单价。
2.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3.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回执。
4.无违规、违纪等不良执业、信用记录截图。
(二)报名报价文件寄送注意事项
1.报名报价时间:2025年7月1日8:30至2025年7月7日17:30止。
******办公室,截止时间后寄出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文件、不予接受。
3.报价文件需密封完好,未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七、其他事项
(一)本单位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接收的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察各供应商的基本情况、业务专长、相关业绩及服务费用报价等因素,择优予以确定。
(二)付款条件:1.预付款40%,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2.进度款40%,在项目进度达到80%时支付;3.尾款20%,在项目经验收通过后支付。
******办公室,联系人:刘美玲,联系电话:******;梁惠萍,联系电话:******。
韶关市民政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