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厦环联[2020]23号)精神,潘涂派出所迁建项目地块属工业用地转行政办公用地(A1),因此需要对本地块开展环境调査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该地块现状为荒地。
一、地块概况
************有限公司,中心坐标为东经118.13961oE,北纬24.63708oN,占地面积6098.188m2
二、调查主要结论
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分析和快检测等结果和分析,潘涂派出所迁建项目地块地块环境满足地块规划功能使用要求,为非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调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进入下一阶段的调查,但地块个别土壤指标超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土壤不得外运。
三、业主单位及联系方式
******公安局
四、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