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如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年产400吨金属密封圈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永嘉县桥下镇六岙村华康路111号永嘉智宸科技小微园12幢3层301号
******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阀门配件的销售。现为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利******有限公司位于永嘉智宸科技小微园12栋1F部分厂房从事金属密封圈的生产,购置面积853.98平方米,租赁面积2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预计生产规模将达到400吨金属密封圈。
公众参与******有限公司年产400吨金属密封圈建设项目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详情请下载附件环评文本查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77-****** 传真:0577-******
******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审批服务科。
附件:******有限公司年产400吨金属密封圈建设项目_已标记密文.PDF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