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裕民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定点医药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要求,裕民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于2025年3月17日—3月21日,对全县21家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了现场考核,现将2024年度医药机构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4月9日—4月16日,共7天。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及时向裕民县医疗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
附件:1.
2024年度裕民县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结果汇总表.docx
2.
2024年度裕民县定点零售药店考核结果汇总表.docx
裕民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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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民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