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内容:
原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 (10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 (100%)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更正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 (10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 (100%)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投标不受该条限制。”
2.原公告中“六、其他补充事宜”的“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100%)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 留份额(100%)面向小微企业;是否享受价格扣除:否”
更正为“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100%)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 留份额(100%)面向小微企业;是否享受价格扣除:否。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投标不受该条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