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源县 2025 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提前批)草原 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
交易编码:D01-******MA73EP9W6W-******-000955-2
进场交易日期:2025-04-29 18:14:30
招标项目招标项目名称: | 渭源县 2025 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提前批)草原 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 | ||
项目类型: | 政府采购 货物类(含药品集中采购) | 项目编号: | GSXS-2025-016 |
采购人: | ******服务中心 | 代理机构: | ******有限责任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监督机构: | ******财政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财政局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60.000000 |
采购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
招标方案说明: | 渭源县秦祁乡、大安乡、新寨镇、北寨镇、清源镇、路园镇、莲峰镇、锹峪镇中华鼢鼠危害区域采用投放CO烟包方法防治中华鼢鼠20万亩(其中秦祁乡3.9679万亩、大安乡3.4116万亩、新寨镇3.3678万亩、北寨镇4.5052万亩、清源镇2.6493万亩、路园镇1.1924万亩、莲峰镇0.5677万亩、锹峪镇0.3381万亩)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渭源县秦祁乡、大安乡、新寨镇、北寨镇、清源镇、路园镇、莲峰镇、锹峪镇中华鼢鼠危害区域采用投放CO烟包方法防治中华鼢鼠20万亩(其中秦祁乡3.9679万亩、大安乡3.4116万亩、新寨镇3.3678万亩、北寨镇4.5052万亩、清源镇2.6493万亩、路园镇1.1924万亩、莲峰镇0.5677万亩、锹峪镇0.3381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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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954001
- 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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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渭源县 2025 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提前批)草原 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E************954001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满足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 1.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其中: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合法经营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合法经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者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三者提供其一即可) 1.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正规税务发票、完税证明等;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新办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企业应提交暂无纳税发生的声明函;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需要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 1.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相关材料:提供本企业为公司员工缴纳保险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供应商是其他组******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社保卡);(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6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起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 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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