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拟于2025年10月组团参加第三十二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现对展团展馆的设计和搭建项目实行公开比选,现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第三十二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海南综合展馆设计搭建项目。
二、项目地点:陕西省杨凌示范区。
三、项目内容:展馆设计、场地租赁、搭建、现场管理、车辆保障、参展服务等。
四、规模与造价:海南综合展馆搭建占地面积约150㎡左右,总造价不高于43.5万元(含场地租金约10万元)。
五、项目期限:展示时间2025年10月下旬
六、项目有关要求
(一)展馆结合第三十二界杨凌农高会主题,采用环保材料设计和搭建,开放、通透、简约,综合运用声、光、电等现代展示手段达到鲜活展示海南农业科技成果和产品效果;
(二)租赁场地并统一搭建海南综合展馆,设置农产品加工、热带海洋水产品、南繁种业、热带果蔬、产业技术体系和洽谈贸易等6个展示区;
(三)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做好参展会商组织保障相关工作。
七、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与经营资质(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以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报价提交材料
(一)本公告中“七、申报单位资质要求”中要求的有关材料;
(二)比选方案、造价和完整的设计图纸;
(三)开展相关工作经验的佐证材料;
(四)单位简介、工作核心团队及成员介绍;
(五)承接本委托内容的详细日程安排;
(六)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
(七)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的发布时间)。
九、评审规则
项目评审评分表 | |||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报价得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 | 35 |
2 | 详细工作方案得分 | 1.提供单位简介,核心团队及成员介绍得5分,团队成员具备大型活动组织、策划、实施等工作经验能力再得10分,小计15分; 2..提供会展活动组织工作方案得10分,方案明确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展位设计效果、展示功能设计等再得10分,小计30分; | 45 |
3 | 实施能力业绩得分 | 近四年承担过相关展览工作且圆满完成任务的,每提供一例业绩得5分,最高累计得20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 20 |
合计 | 100 |
十、报价时间及地点:2025年6月12日至16日。纸质件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光盘)进行密封,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科技处1309房(附送电子版),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厅有权不接收。
十一、公示方式: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供应商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十二、签订合同: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标供应商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我厅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三、联系方式:
厅农业科技处,0898-******;
监督电话:0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