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红椿镇民利村卫生室、红椿镇大青村卫生室、红椿共和村卫生室、麻柳镇堰碥村卫生室向我局申请变更、延续,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紫阳县红椿镇民利村卫生室
原法定代表人:刘交刚
拟变更法定代表人:张水森
医疗机构名称:紫阳县红椿镇大青村卫生室
原法定代表人:汪耀廷
拟变更法定代表人:卢鹏
医疗机构名称:紫阳县红椿镇共和村卫生室
原法定代表人:余曰付
拟变更法定代表人:王全刚
医疗机构名称:紫阳县麻柳镇堰碥村卫生室
许可内容:延续有效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如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的形式来人来电来函向紫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盖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须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公示截止日期:2025年7月6日
联系方式:紫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电话:******
紫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