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有限公司
- ******监测中心设备维修-有机分析室设备维修澄清内容:采购限价:3万元。
2、采购文件的递交
1 采购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12日17:00。地点为石家庄市新华区北二环与西三庄大街交口北行100米八水厂院内。潜在供应商应以快递等方式寄送报价单,并注明联络人及电话(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资质要求中所需提供的资料等。
2.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2.3、澄清公告发布媒介
******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概不负责。
联系人:刘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