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近期批准《湖南永州江华贝江一姑婆山110kV线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江东路166号潇湘大厦)
邮 编:425002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永州江华贝江一姑婆山110kV线路改造工程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河路口镇、涛圩镇、大石桥乡、白芒营镇、小圩壮族乡、水口镇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永州供电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 |
现有湖南永州江华贝姑线110kV线路工程全长50.5千米,共172基杆塔,全线单回架设。根据可研,本期改造工程包括拆除重建、沿原线路改造、调整弧垂等工程,其中:拆除重建(路径变化)段7.0km、沿原线路改造段2.7km(档间新增塔基或拆除重建塔基,只计更换导地线段)、调整弧垂段12.86km,共计改造段22.56km,利旧段28.094km,改造后贝姑线110kV线路全长50.654km,仍为单回架设。改造工程拆除杆塔37基,新建41基,改造后贝姑线110kV线路共设176基杆塔。 项目总投资15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4.1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施工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弃物及生态等;运行期的固废、电磁环境(工频电场、磁场)、噪声、环境风险等。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议建设单位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和开挖量,施工活动范围限制在划定的施工区内;优化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尽量选用索道运输、人畜力运输等生态环境影响小的运输方式,尽量避免开辟机械施工道路,减少生态环境破坏和扰动范围;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临时租用附近村庄民房,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边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天土石方作业;建筑垃圾及弃渣按要求及时清运至指定场所,不得随意丢弃,严禁边挖边弃、顺坡倾倒等野蛮施工行为;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项目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三、建设单位应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