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范家寨镇西干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高粮仓储库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1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LZCG-2025-06-005
项目名称:范家寨镇西干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高粮仓储库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范家寨镇西干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高粮仓储库建设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47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7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钢结构工程 | 新建1100㎡钢构高粮仓储库1座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7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合同包2(范家寨镇西干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高粮仓储库建设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2-1 | 其他建筑工程 | 硬化晾晒场20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范家寨镇西干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高粮仓储库建设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合同包2(范家寨镇西干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高粮仓储库建设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范家寨镇西干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高粮仓储库建设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本单位2024年6月至今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2(范家寨镇西干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高粮仓储库建设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本单位2024年6月至今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07日 至 2025年07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7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4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 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质检总局 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1.5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
1.6 《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2.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文件(*.SXSZF 格式)。未完成网上响应成功的或未在文件下载时限内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后果自负。
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采购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模式,实行线上电子投标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投标单位培训实操演示及操作手册”和“宝鸡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并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前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提前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5.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6.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zcdservice/zcd/shanxi/)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提出融资申请,办理“政采贷”业务。
7.本项目每个供应商只允许参加一个合同项的采购活动,在采购活动中不允许变更项目经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宝鸡市凤翔区范凤路与渭北环线交叉路口往北约100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高新开发区华厦悦世界壹空间14层140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克军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