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刘五店基地二期项目
项目概述: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项目本期新建总建筑面积:31593.7平方米,其中地上31593.7平方米(其中非生产性用房面积7936.64平方米)半地下0平方米;地下0平方米,应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555.56平方米。
根据《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我办于2025年4月28日组织进行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专家论证。现将论证结果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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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意见:
1.本工程建设区域,地质条件复杂,填砂、中砂在7度地震作用下会产生中等液化,淤泥在7度地震时需考虑震陷。
2.地下室侧壁及坑底处填砂层中,填砂透水性强,地下水量较大,基坑采取排、降水措施时或海水涨退潮时,容易产生流砂的渗流破坏现象,如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安全施工难以保证。
论证结论: 根据《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第13、14、15条,《厦门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2019市政府令第177号)第26、27、28条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受地质、地形条件限制且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不能就地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议易地建设。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该项目易******办公室。
通信地址:厦门市翔安区祥福一里10号楼902室
邮编:361100
监督电话:******
******办公室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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