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市场秩序,加大对违法违规主体的惩戒力度,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按照省、宜春市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现将我市1起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樟树市某建设项目某标段弄虚作假投标案。
2024年8月,湖南省某******有限公司参与樟树市某项目投标,公示期间为中标第一候选人。8月底,经樟树市相关部门现场复核,核实到该公司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徐某兰存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黄某存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专职安全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属投标单位弄虚作假投标行为,取消了该公司的中标资格。
2025年1月,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行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23〕21号)文件,樟树市有关部门对该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并将行政处罚信息上传到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对全社会面进行公开公示,本举措旨在敲响企业珍惜自身信用,遵纪守法开展业务的警钟。
樟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