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一期)生活垃圾焚烧厂提标改造项目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4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HY-2025-117
项目名称: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一期)生活垃圾焚烧厂提标改造项目设计
预算金额(元):919464.00
采购上限价(元):919464.00
招标需求:本改造工程拟在原环保设施基础上进行改造,在现有的3套烟气净化系统中分别增设SCR脱硝(含SGH和相变换热器)和小苏打干法脱酸,提标改造实施后,焚烧线烟气净化采用“SNCR+小苏打干法(干法消石灰喷射备用)+半干法(高速旋转雾化反应器)+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SGH+SCR+相变换热器”组合烟气净化装置,引风机及其配套设施改造,同时对厂区现有无组织排放进行提升改造。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深化、驻场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一:
标项名称: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一期)生活垃圾焚烧厂提标改造项目设计
数量:1项
预算金额(元):919464.00
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技术方案确定后35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具体根据招标人要求和工程进度提交。上述时间不包括招标人对施工图交流、审查的时间。(根据任务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3.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1 投标人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其中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4.1.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设计合同内垃圾处理规模≥500吨/天的垃圾焚烧发电设计项目或单个设计合同内垃圾处理规模≥500吨/天的垃圾焚烧发电EPC项目(EPC项目若采用联合体的,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
注:①业绩范围需包含施工图设计;②投标人须提供如下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或EPC项目合同(允许非完整合同复印件,但须包含封面、签署页、项目性质规模,垃圾处理量以设计合同或EPC项目合同为准,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所要求业绩特征的,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作为无效业绩);③已完成证明材料(图审合格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发包人证明材料)。
4.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4.2.1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或热能动力高级工程师。
4.2.2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的(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4日至2025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地点(网址):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在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主页“供应商入口”登录后,点击【网上报名】-【项目报名】,找到对应项目,点击报名。完成后在【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中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网址)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04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04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五、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在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资料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本项目为通过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的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须通过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电子投标,无法接受线下投标文件,请供应商合理安排好时间准时投标。
3.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detail?articleId=347),本项目成交系统使用费为每标段1500元收取。中标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钱滨线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曾显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谢部长
质疑联系方式:0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392号阳光大厦130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惠惠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 屠家明
质疑联系方式:******
3.监督单位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越东快速路入口与越东北路交叉口东60米
传 真:/
联 系 人:郑主任
监督投诉电话:057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拨打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服务热线0575-******/******/******176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详见******/detail?articleId=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