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医院镜湖总院A地块总承包项目已由******改革局 以越发改(镜湖)初设【202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结算审核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镜湖新区。
2.2 建设规模:(******医院镜湖总院建设项目A地块用地面积为74336.2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2137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3532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6044平方米,床位1500张。主要******消防系统、绿化、道路(含桥梁)、停车场等及其他辅助工程建设。本招标项目施工中标价:108399.8539万元。
2.3 工程类别:结算审计。
2.4 结算审计服务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结算审核,具体为收集工程结算审计资料,对项目范围内容进行结算审核,经确认后出具审计报告,并负责与镜湖开发办委托的结算复核单位进行结算核对,配合后续的专项审计工作。
2.5招标估算价:约80.334万元。
2.6 结算审计服务期:自收到资料开始,至工程结算终稿完成为止,具体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 服务费收费标准:
3.1.1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5.1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60%×(1+中标浮动率)计取。结算时,结算审计费用按送审价为计价基数调整。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出具报告书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工程造价32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项目的标底编制或结算审核业绩的。
“公共建筑”定义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中的定义为准,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含商住楼、仓储物流、厂房。
注:业绩证明材料:
①标底编制或结算审核项目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标底报价书或工程造价审定单(定案表)。时间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金额以审定造价为准。
②合同要求服务内容须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业绩特征,合同无法体现要求的,需提供建设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若合同涉及多项服务内容的,按完成的服务内容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③联合体业绩:需提供联合体协议、投标人单独完成标底编制或结算审核的证明材料。
④若标底报价书无建设单位盖章的需另附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4.2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土木建筑工程一级注册造价工程职业资格的( 2018 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不得外聘。
4.3 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在近二年内(2023年1月至2025 年1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3******医院镜湖院区A地块建设工程及A地块精装修、幕墙专项招标工程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或审核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全过程造价咨询(跟踪审计)单位的投标。
4.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
5.1时间:2025年5月24日至2025年6月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5.2地点(网址):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5.3方式:投标人登陆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在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主页“供应商入口”登录后,点击【网上报名】-【项目报名】,找到对应项目,点击报名。完成后在【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中获取招标文件)。
5.4售价(元):0
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3日09:30(北京时间)
6.3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投标人须通过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到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6.4开标时间:2025年 6月3日09:30(北京时间)
6.5开标地点(网址):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
7.其他有关内容
7.1投标保证金:无。
7.2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7.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设技术(资信)标)。
7.4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7.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6月3日09:30,地点为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8.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10.其他补充事宜
10.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在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督单位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资料下载”专区下载。
10.2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0575-******/******/******。
10.3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本项目成交系统使用费为每标段1500元。中标人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4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娟 联系人:陈洁、夏佩礼、孟丹
电 话:0575-****** 电 话:0575-******、******
监督单位:******办公室
联系人:单工;联系电话:0575-******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5月23日
************医院镜湖总院A地块总承包项目结算审计(送审)(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