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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春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万银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二期环评文件拟作出批准的意见公开-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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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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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万银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二期环评文件拟作出批准的意见公开

项目名称

万银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二期

建设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南河镇薛荡分排河东北角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拟投资2850万元,在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南河镇薛荡分排河东北角建设响水县港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712m2。本次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处理能力为2500 m3/d的污水处理站和一台2吨燃气锅炉,中水回用率为30%,最终外排水量为1750 m3/d。污水处理站拟定工艺为格栅+初沉池+调节+气浮+水解酸化+缺氧+接触氧化+沉淀池+MBR+消毒,中水回用需在上述工艺基础上增加精密过滤器+超滤+RO反渗透+紫外消毒,最终回用至万银公司生产车间清洗工段,其余部分依托万银公司现有入河排污口排入南潮河一分排,最终排入灌河。

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落实既定的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各类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功能;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采取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后,可以将环境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

废气:新建锅炉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后的废气与万银公司现有锅炉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并通过现有15mDA001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经收集进入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新建15mDA002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整体地埋加盖,同时加强周边绿化,辅助喷洒除臭剂;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5及表6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2500m3/d,万银公司混合废水经格栅+初沉池+调节+气浮+水解酸化+缺氧+接触氧化+沉淀池+MBR+消毒处理,中水回用需在上述工艺基础上增加精密过滤器+超滤+RO反渗透+紫外消毒,最终回用至万银公司生产车间清洗工段,其余部分依托万银公司现有入河排污口排入南潮河一分排,最终排入灌河。尾水指标中COD、总磷、氨氮、总氮、pH、悬浮物、动植物油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A标准,BOD5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回用水水质参照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中相关标准。

固废:格栅渣由环卫部门处理;污泥委托专业单位处理。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风机、泵等运行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车间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2类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

或地方政府

所作出的相关

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人民政府支持该项目建设

听证权利告知

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在本公示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公众如有相关意见,请于5个工作日内当面或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人:陈锡霞                 ******服务中心3楼生态环境局39号窗口

  邮政编码:224600                   联系电话:0515-******

     真:0515-******                       E - 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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