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太阳能光伏板回收利用项目(年拆解光伏组件50000吨)环评文件拟作出批准的意见公开
项目名称 | 太阳能光伏板回收利用项目(年拆解光伏组件50000吨)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工业经济区创业西路北侧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位于盐城市响水县工业经济区创业西路北侧,拟投资10000******有限公司已建成厂房厂房1栋,购置辊道窑、去边框机、去玻璃机等设备,建设太阳能光伏板回收利用(年拆解光伏组件50000吨)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落实既定的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各类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功能;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采取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后,可以将环境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热解废气、风选粉尘、分选粉尘和下料粉尘。热解废气通过二燃室+急冷塔+干法脱酸+袋式除尘+静电除油+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高1#排气筒排放。分选、筛选粉尘通过袋式除尘处理后经15米高2#排气筒排放。下料粉尘无组织排放。热分解过程产生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氟化物、锡及其化合物、二噁英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GB16297的江苏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中的严格值;热分解废气处理过程中二燃室燃烧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限值,风选、分选、下料过程产生的颗粒,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和表3中标准限值。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接入陈北片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分水河,经黄海大沟由高港闸最终排入灌河。污水接管执行陈北片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 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脱酸废渣待鉴定后根据其固废属性进行处置;各拆解产物、废布袋、收集粉尘外售利用;废油、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废抹布手套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隧道窑、分选机、风选机、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车间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建设单位 或地方政府 所作出的相关 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 响水工业经济区支持该项目建设 |
听证权利告知 | 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在本公示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公众如有相关意见,请于5个工作日内当面或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人:陈锡霞 ******服务中心3楼生态环境局39号窗口 邮政编码:224600 联系电话:0515-****** 传 真:0515-****** E - ma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