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4日(5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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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罗岭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九江市湖口县流泗镇和彭泽县定山镇境内 |
建设单位 |
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九江供电分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
(1)罗岭110kV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本期工程在原罗岭110kV变电站东南侧新增占地474.14m2,扩建后围墙内占地面积为3404m2。在预留位置扩建3号主变一台,容量为50MVA,无功补偿新增1×(4.0+5.0)Mvar电容器,全户外布置,新增出线间隔1个(至红光220kV变电站)。 (2)红光-罗岭110kV线路工程:线路起点为红光220kV变电站,终点为罗岭110kV变电站,线路路径全长5.39km,其中利用已建110kV红骆Ⅰ、Ⅱ回线路1#~24#双回杆塔Ⅱ回横担挂线4.8km(更换原110kV红骆Ⅱ回线路导线),利用已建110kV红骆Ⅰ线电缆通道敷设段0.44km(红光侧0.28km,罗岭侧0.16km),新建单回电缆段0.15km(红光侧0.05km,罗岭侧0.1km)。 (3)配套间隔扩建工程:本期在红光220kV变电站预留间隔空地内扩建1个110kV间隔至罗岭110kV变电站,扩建间隔工程在变电站预留间隔空地内进行,不需新征用地。 本项目总投资24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占总投资的1.3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
一、项目施工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是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施工结束,对环境的影响随之消失。 二、项目营运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类比监测结果可知:罗岭110kV变电站工程建成投运后,变电站四周围墙边界处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50Hz频率下,工频电场强度为4000V/m,磁感应强度为100μT的要求。 根据类比预测:本项目110kV电缆线路运行时,离地面1.5m高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50Hz频率下,工频电场强度为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100μT的限值要求。 ******居民区最低离地高度7m时,离地面1.5m高处,******居民区最低离地高度6m时,离地面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50Hz频率下,工频电场强度为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100μT的限值要求;也满足架空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离地面1.5m高处的工频电场强度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50Hz频率下,工频电场强度为10kV/m的限值要求。 根据理论计算:本项目输电线路沿线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为0.09kV/m~0.12k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1.20μT~2.01μT,均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2、运行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理论预测可知,本项目变电站扩建工程建成投运后,3号主变贡献值与噪声现状值叠加后(未扣除噪声本底值,数值更加的保守),变电站四周厂界围墙外1m处昼间噪声预测值为57.0~62.0dB(A),夜间噪声预测值为48.1~54.0dB(A),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类比监测结果,本项目建成后,输电线路周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3、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期工程扩建后,不增加变电站的人员编制,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因此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容量能够满足扩建后站内的生活污水处理的要求,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输电线路营运期间不产生废水,对地表水体无影响。 4、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本项目运行期间没有大气污染源,运行期间没有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造成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本期工程扩建后,将不增加变电站的人员编制,不增加站内固体废物产生量,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变压器油及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产生后立即由公司物资部门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在站内贮存,不外弃。 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6、环境风险分析 本期在变电站东南角新建一个有效容积30m3的事故油池。有效容积能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要求。 三、污染防治措施 1、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①合理选择导线型式等以降低线路工频电场和磁感应强度,保证地面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符合标准;②导线对地高度及交叉跨越控制距离应严格满足《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2010)中相关要求;③变电站周围及输电******居民尤其是儿童发生意外。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电气设备,主变压器基础垫衬减振材料;②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等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③加强变电站及输电线路的运营管理,确保周边声环境质量达标,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期工程扩建后,不增加变电站的人员编制,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因此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容量能够满足扩建后站内的生活污水处理的要求,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变压器油及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产生后立即由公司物资部门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在站内贮存,不外弃。 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5、环境风险防治措施 本期在变电站东南角新建一个有效容积30m3的事故油池。有效容积能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提供) |
本项目未收到与本工程环境保护有关的公众意见。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提供)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后回用;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洒水降尘;施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2)在下阶段设计和建设中,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充分重视和认真实施相关环保措施。 (3)在下阶段工程设计、施工及运营过程中,随时听取及收集公众对本项工程建设的意见,充分理解公众对电磁环境影响的担心,及时进行科学宣传和客观解释,积极妥善地处理好各类公众意见,避免有关纠纷事件的发生。 (4)在项目实施中加强项目环境管理,定期对施工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减少植被破坏。 (5)加强对电磁环境的运行管理,保证各指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6)工程建成投运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自主验收,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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