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9Q******
龙溪联社交﹝2025﹞00010号
项目详情链接: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 (gzaee.cn)
温馨提示:
1.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网址:https://******)。
2.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龙溪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龙溪联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报名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3.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图片资料等,仅供报名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报名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提醒:请报名人务必仔细审阅本公告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文件、合同样本、交易须知、资产现状图或四至图)。报名人应认真了解核实本交易项目的实际情况,报名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有关约定以及本交易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4.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5.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中的网上竞投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
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受龙溪联社委托,定于2025年6月30日上午9时对龙溪联社的原新的好五金厂项目(以下简称“交易项目”)进行交易,本交易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单位和人士咨询、报名。
一、交易项目情况
(一)交易资产名称:原新的好五金厂。
(二)交易资产类型:建设用地。
(三)不属于农用地。
(四)交易资产坐落位置:龙溪大道广物汽贸以东。
(五)交易资产面积:建筑物面积共3070.4 平方米,空地面积共/平方米。其中:证载面积为/平方米,公摊面积为/平方米。
风险提示:本交易标的有3070.4平方米无相关产权登记等资料。
(六)交易资产的数量:1个。
(七)交易资产的用途:建设用地。
(八)交易资产现状情况:闲置。
二、交易要求
(一)交易机构: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
(二)交易方式:网上竞投
(三)竞得人确定原则:价高者得
1.只有一个竞投人的,以成交价不低于底价确定为竞得人,如竞得人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经济联社予以没收。
2.有两个以上竞投人的,按照价高者得的方式成交,在价格与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优先竞得,成交价不得低于底价;
3.有两个以上竞投人且其中一方享有优先权的,若全部竞投人均不举牌应价的,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以成交价不低于底价确定为竞得人;
4.有两个以上竞投人且均不存在享有优先权的,若全部竞投人不举牌应价的,则以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如拒绝参与抽签或抽签后确定为竞得人但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四)交易底价、竞价阶梯、租金、交易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
1.交易底价:¥294758.4元/半年起;
2.竞价阶梯:¥1000元/半年/次;
3.租金以实际竞得价为准,租金按半年收取;
4.租金递增方式:租金递增从第7个半年开始, 每6个半年递增10%。
5.交易保证金为¥884275.2 元(大写:人民币捌拾捌万肆仟贰佰柒拾伍元贰角),在报名截止前(2025年6月19日9:00至6月27日17:00)******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全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到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项目专用账户,在转账备注填写本交易项目编号。未填写项目编号的视为未交纳成功,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按原账号退还(以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不按转出时间计算)。
6.合同履约保证金最终以实际竞得价的1年租金计算,在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参与交易时的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注: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如竞得人逾期不办理的,则视为竞得人违反交易规则、合同约定及放弃竞得资格,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7.交易服务费:依据广州农交所官网《******有限公司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试行)》中“按首年租金计算收取”(服务费标准及收取详见交易公告第九条相关费用)。
(五)租赁期限:17年,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六)交易准入条件
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报名人的其他要求条件:
1.报名竞投企业或法人要求:
******法院执行失信名单(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必须未与出租方发生过经济纠纷且不存在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情况;
******街道出具的证明为准)且注册资本必须1000万(含)以上,“四上企业”具体包括以下几类: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 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有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七)合同签订
竞得人完成资格审查后,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如因竞得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经济联社签订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交易竞得资格,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按交易公告约定转给经济联社,由经济联社全权予以处理;如因出租方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竞得人签订交易合同的,出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竞得人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本次交易的结果视为无效。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而产生的其他纠纷,由双方另行处置。
(七)资产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当日。
(八)资产交付方式:现场交付。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交易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土地违法、违法建设、环境违法等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或者处理未完结等情况的,相关法律责任由违法行为人自行承担。
******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实际使用前,应确保相关设备、设施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设备、设施的配置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由此引起的相关行政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三)承租方在租用期限内,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被判定违法违规或被处罚,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四)本次交易标的如需转租和分租的,承租方必须向第******办事处审查同意后,才可办理转租分租手续。集体资产的转租分租须遵循“六禁止”原则(即1.审批实施的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集体资产一律禁止新增转租分租;2.已依法批准征地、土地收储范围的集体资产一律禁止新增转************街道、经济联社审查同意一律禁止转租分租;6.集体资产在转租分租经营期间一律禁止再次违规进行转租分租,防止“三房东”问题发生。),如承租方违反转租分租“六禁止”原则,则视承租方违约。
(五)************城市管理要求拆除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或按城中村更新改造进度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等情况的,出租方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搬迁期限届满之日自动终止,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时搬迁,双方互不补偿、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逾期搬迁的视为承租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物业内属于承租方的设施、物品,视为承租方自愿放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相关清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承租方应赔偿出租方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经第二经济社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报建手续并经上级相关部门批准的可以改建,但改建后的建筑面积不能少于原建筑面积,一切手续及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如有补偿的,合同期内承租者投入的场内场外装修及原有或改建后的建筑面积和土地补偿全部归第二经济社所有,承租方新增的建筑物和构筑物面积补偿款按年限摊分,即第1年出租方占5.55%,承租方占94.45%;第2年出租方占11.1%,承租方占88.9%;第3年出租方占16.65%,承租方占83.35%;第4年出租方占22.2%,承租方占77.8%;第5年出租方占27.75%,承租方占72.25%;第6年出租方占33.3%,承租方占66.7%;第7年出租方占38.85%,承租方占61.15%;第8年出租方占44.4%,承租方占55.6%;第9年出租方占49.95%,承租方占50.05%;第10年出租方占55.5%,承租方占44.5%;第11年出租方占61.05%,承租方占38.95%;第12年出租方占66.6%,承租方占33.4%;第13年出租方占72.15%,承租方占27.85%;第14年出租方占77.7%,承租方占22.3%;第15年出租方占83.25%,承租方占16.75%;第16年出租方占88.8%,承租方占11.2%;第17年出租方占94.35%,承租方占5.65%。
(六)承租方必须依法依规经营,如发生安全生产、伤亡、消防、工伤事故、债权债务等问题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七)******消防安全以及生态环境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承租人在生产经营中违反相关规定,造成安全事故以及生态环境破坏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八)本项目的合同甲方为荔湾区海龙街龙溪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第二经济社。
(九)委托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交易。
四、报名事项
(一)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报名人请于2025年6月19日9:00至6月27日17:00通过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 (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
(二)报名人填写报名信息时上传的材料如下,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1.法人单位、非法人企业、个体户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按照交易公告发布的规定提交其他相关资料(如:原租户证明/税收证明)。
(三)报名人审查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期内修改补充报名资料,若逾期补充资料则报名人报名失败。
(四)审查通过的,再次登录平台,选择进入本项目,根据页面提示,获取交纳交易保证金账号信息(报名人须在2025年6月27日17: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交纳交易保证金后,上传银行转账电子回单,审核通过后,完成报名流程,视为报名成功。若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则视为报名失败,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该项目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其交易保证金。
(五)报名人一旦成功******消防、周边环境、进出道路及存在的瑕疵等详细情况,理解和接受有关交易的全部内容,同意以底价或最终成交价确定竞得人,愿承担参加交易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并愿意按照交易的一切约定承担履行义务的风险和责任,同时享有相应权利。若报名人未被确认为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该项目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其交易保证金。
(六)报名期间所有信息通知以交易平台系统显示状态为准,同时通过短信形式发送到绑定的手机号或交易平台内部发送信息,请报名人关注好信息动态,若报名人没有查看导致报名失败,所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报名人自行承担,与交易服务机构无关。
五、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
报名人在2025年6月27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将交易保证金转入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所指定的项目专用账户,并确保在交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已到账(以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不按转出时间计算)。
******银行账号请于报名成功后,登录用户中心,在“已报名项目”栏目,选择本项目并点击对应的“保证金-待缴款”按钮进行查看,此账号为本项目唯一保证金监管账号,请务必按照公告要求按时向本账号交纳保证金,切勿打入其他标的账户或他人账户,避免造成无效保证金!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本项目经办人联系。
(一)注意事项:
******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如因跨行转账所产生的延迟到账问题由意向(承租)方承担不利后果。
******银行转账,不接受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汇款、支付宝、微信、第三方、公证委托等)转账。除项目业主单位同意并书面授权外,所有到账的交易保证金处理方式如下:
(1)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承租)方的,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广州农交所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原路退回。
(2)若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承租方,交易保证金在广州农交所扣除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约定不计利息转至项目出租方指定账户,不足部分,由承租方须在签署土地租赁合同前向项目出租方补足。
(3)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承租方后,如出现违反如下(二)“保证内容”中的任一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农交所扣除其应付给本司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项目出租方所有。
(二)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承租方后,该承租方应按公告、交易须知的约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项目业主单位和广州农交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具体签署时间请留意电话和短信通知),并在项目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项目业主单位签署《土地租赁合同》。
2.承租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应按照约定向广州农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服务费收取不因合同执行情况发生改变)。
3.承租方应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前,按约定履行支付相关款项等义务。
六、交易竞价
2025年6月30日9时至9时15分(北京时间)
交易开始后,竞投人可在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电子交易展示厅进行出价。竞投开始15分钟内竞投人按交易公告要求自由出价,竞价结束前3分钟内无人出价的,网上交易平台显示的最高出价为当前最高出价;如有竞投人在竞投结束前3分钟内出价,系统自动将出价时长顺延3分钟,等待下一次出价,以此类推,直至无人出价,以最后出价作为本交易项目成交价。(详细交易规则请登录******/查看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交易项目网络多次报价实施办法)。
七、系统故障的处理方式及责任问题
(一)竞投人应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网上竞投平台账户及密码,账户的注册、登录、竞投等所有交易环节应由竞投人本人操作,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的,竞投人应及时跟进和确认。任何使用竞投人账户名和密码登录交易平台的用户,在交易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投人本人的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本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网上竞投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由于竞投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后果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三)因竞投人使用的计算机、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任何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的,后果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四)网上竞投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任何原因而导致网上竞投活动被迫停止的,交易服务机构及时暂停、终止或重新另行安排时间组织竞价活动(恢复到交易停止前状态),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因网上竞投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网上竞投活动延期或者改期的,交易服务机构将在第一时间以公告、电话、短信等不少于一种以上形式告知所有竞投人,交易服务机构不对交易项目延期或改期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八、交易结果公示
(一)交易结束后,交易服务机构须发布交易结果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交易结果公示次日起计,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如对交易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在工作日的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由本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相关的实质证据材料,到交易服务机构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二)竞得人须在交易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交易服务机构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进行报名资料核对,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若竞得人现场拒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发现竞得人报名资料与原件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材料,本次交易结果作废,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按交易公告约定转经济联社,由经济联社全权予以处理。
(三)本交易若在交易结果公示期内并无收到任何有效异议,合同签订后,由权属人、合同甲乙双方所产生的一切矛盾纠纷、法律责任均与交易服务机构无关。
九、相关费用
本项目委托广州农交所进行公开出租,交易服务费由成交方支付,联社和第二经济社不需支付任何费用。在项目交易结果公示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广州农交所在成交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下表:
基础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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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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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承租方按委托挂牌合同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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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承租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5%的比例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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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告要求签订租赁合同的期限内收到成交方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原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交易保证金款项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约定不计利息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扣除交易服务费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外超出部分,不计利息原路退回。
十、联系方式
权属人:******街道龙溪联社第二经济社
联系人: 黎小姐 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名称: 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9层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
******办公室
监督电话:******
本交易一旦报名成功,不得撤回,本交易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所有。
附件:合同样本
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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